营山文旅产业提升项目城市夜景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营山文旅产业提升项目(项目名称)设计城市夜景景观提升工程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营山文旅产业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11-511322-04-01-938661】FGQB-013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营山中核国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营山中核国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1-511322-04-01-938661】FGQB-013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中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城内
2.2建设规模:一环路内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的泛光照明设计,两条高速路延伸线内匝道,绿化带等泛光照明设计,主要公园节点艺术照明设计等
2.3建设投资额:总投资3亿元
2.4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报告、施工配合阶段设计服务
2.6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7标段投资额:1.2亿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甲级(含照明)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2年01月01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年01月06日 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1月25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子招标”栏目,通过“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四川建设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营山中核国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大南街B2幢1层1号
邮 编:637700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817-831818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中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路18号沙河壹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28-83182282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